整理:好感度
常有作者和音樂人來好感度諮詢版權和音樂產業的相關疑問,原來,有許多看似基本的事情,很多人仍一知半解,我們將部分常見的問題整理出來,藉由系列講座的不定期連載,將這些資訊分享給大家。
作者和版權公司簽約前,能交涉的條件,除了預付版稅( 如果有的話 (〒︿〒) ),主要就是版稅的比例了,版稅在合約中稱為[權利金],或許作者談好的比例數字只有一個,但合約裡看到的權利金還是會細分為幾個種類,我們這次就來分析權利金的條文。
進入正題前,先聲明各家版權合約編排、用詞稍有不同,本文只是幫助大家對於合約的內容,能有基本的了解。
我們以好感度的作者合約來當範例,以下的圖片是合約第二頁關於權利金的條文,
甲方是作者,乙方是版權公司,作者的比例是60%。
完全不了解公播權的人可參考這篇文章- 淺談公播權
小知識01- KTV多點唱幾遍有沒有版稅?
台北葛先生call in: 恩..呃..你好,我是作詞人,朋友常問我去KTV唱我寫的歌我會賺比較多嗎? 我也不知道耶 @@
好感度回覆: 會喔,KTV每次點歌都會產生一點點的”灌錄重製版稅”和”公播版稅”,所以請你的朋友用力點、死命點、隨便亂點,但一定要點到你的歌才有。 其實不只KTV,像是Youtube類型的影音平台和KKBOX、Spodify等的網路串流平台也都一樣,點的越多,賺得越多。
小知識02- 有拍MV的歌比較賺錢?
作者的demo被歌手採用製作成單曲,作者會先收到一筆單歌的預付版稅(參閱小知識03),如果單曲進一步被選為主打歌拍了MV,就會安排上架KTV,KTV代理商會視歌手知名度、第幾波主打歌等等的條件支付一筆音樂著作權利金,數萬到十幾萬不等,這筆權利金又分為”灌錄重製版稅”和”影像配樂權利金”各50%,但不管怎麼分全都是作者的版稅,因此賣出一首歌,有沒有上KTV,第一筆版稅收入就差很多。
後續在KTV或Youtube影音平台上如果點播率很高,產生的版稅則屬於”灌錄重製版稅”和”公播版稅”。
小知識03- 單歌的預付版稅是甚麼?
當買歌方(歌手或唱片公司)確認要使用一首創作,就會對創作所屬的SP發出詢價單,等OP和作者這邊確認可以賣出之後,買歌方就會付給SP一筆預付版稅(歸在Mechanical Fee)來確認該創作的使用權,這就是作者賣歌之後會收到的第一筆版稅。
本來版稅是歌曲發表後有產生收益才分配給作者,但是像台灣這樣的小型市場,有時作品發表之後可能沒有足夠的收益來產生版稅,為了照顧作者的基本生存及維持作者創作的慾望,版權業要求買歌方先預支一筆費用來買歌,這筆費用之後不用退回,只要歌曲發表後銷售成績很好,版稅收益超過預付的金額,買歌方就可以扣除預付金額,再把後續的版稅分配給作者。
關於預付的金額,從一兩萬到…可以說無上限,個別作者憑知名度及創作在市場上的表現來浮動調高自己的預付金額,但是2000年之後數位浪潮衝擊全球唱片業,台灣也不例外,唱片端為了成本問題和版權端交涉,形成俗稱的1812,不管作者是誰,預付一律統一價,曲一萬八,詞一萬二。 期間偶有一些天王級創作人挑戰1812的限制,但直到最近,雖然唱片市場還未看到榮景,1812卻有逐漸被打破的趨勢,也許我們會再看到作者憑實力定價的環境。